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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积绿豆大蒜要处罚 那囤房子呢?

   日期:2010-06-11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145    评论:0    
核心提示:  “蒜你狠”、“豆你玩”、“玉米疯”,近期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演疯狂也惹得政府出手调控。5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召开的

  “蒜你狠”、“豆你玩”、“玉米疯”,近期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演疯狂也惹得政府出手调控。5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专门为此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立即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五种行为。政策一出,大蒜、绿豆价格立刻从高位回落。

  面对农产品市场这番超高效率的大整顿,很多市民都不禁感慨:如果从中央到地方,整治楼市的决心与力度能有整治大蒜、绿豆的一半,也许楼价早就快速回调了。

  农产品直接关系民生,有问题自然要整治。但房子问题也直接牵动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政府调控重点都放在了如何抑投机、增供应上,鲜见对违规卖楼等有严厉措施。如同为商品,日前公布的广东省查处囤积、哄抬农产品价格案件中,大蒜进销价格差率在70%以上就属违法,囤积居奇要被查处、被处罚,但是房子呢?发展商以每平方米1000多元甚至更低价买回来的土地建成房子,加上建安费成本每平方米也就两三千元,但却要卖到每平方米1万元甚至好几万元,其间价差率又岂止70%?但按目前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商的这种行为却完全合法甚至“合理”,在房地产开发中,利润率完全不用受任何限制,就算价格抬到再高、赚再多的利润,发展商也完全不用承担如卖绿豆、卖大蒜者般面临的违法风险。

  另一方面,商家买了绿豆,囤积不卖要被查处,但发展商房子都建到现楼了也不去申请预售证、不销售,只要预售证没拿在手,怎么捂着也算不上“捂盘”,自然也不会有任何部门去检查、去整顿。

  还有一个也许更让大蒜、绿豆商家感觉“不公平”的是,与发展商违规卖楼所可能受到的惩罚相比,大蒜、绿豆商家们受到的监督和处罚都要严厉得多。对于囤积、哄抬绿豆、大蒜等农产品价格的违法者,三部委明文规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可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屡查屡犯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目前在国家各种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中,从没有要求过如果哪里的房价“出现显着上涨或有可能显着上涨时”,有关部门就需“依法采取临时干预措施”。而且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商们就算有捂盘行为,所受到的处罚最多也就是罚没违法所得。如果真能达到如囤积大蒜、绿豆的商家般面临的“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发展商还敢囤积房子、哄抬房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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